“龙剑网”网站工作人员管理及评价制度

 



  1、网站工作人员实行考勤制度。月考勤表由宣传处制定,网站人员要坚持每日签到,月终报宣传处备案并做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2、网站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岗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工作需要,离岗办事时,须经宣传处主管网站负责人同意。
  3、网站人员需请病、事假1至2天的,由宣传处主管网站的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由宣传处长批准。
  4、每人每月病事假累计超过2天(不含2天)的,将酌情扣发工资。未经批准擅自缺勤或延长请假日期的,除扣发相应的工资外,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5、工作期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如网上游戏、访问非法网站,下载非法信息、网上聊天等。
  6、网站工作人员要仪表端庄、整洁,工作期间要着工作服。
  7、网站工作人员实行工作纪实制度。要按宣传处制定的工作纪实表,按工作日填写当日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8、增强服务意识。对全省各级院来人来电就本院网页制作提出的要求,要进行如实登记,及时向宣传处负责网站的具体工作人员报告,视情况提出完成期限或不能完成的原因,并给予反馈。
  9、对省院领导及宣传处领导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完成,并向宣传处主管网站负责人反馈落实情况;除此以外,其他处室和人员要网站人员办理的事项,须经请示同意后方可办理。
  10、非网站、宣传处人员,不得进入网站从事与网站工作无关的事项。接待与网站业务无关的客人,一律到一楼大厅。下级院网络宣传人员到网站从事网络宣传事项的,要热情接待,并做好登记。
  11、网站建立奖惩制度,对忠于职守,在网站建设上做出贡献的是给予物质奖励,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工作重大失误和负面影响的,要予以处罚直至解聘。
  12、要加强网站设备及软硬件资料的管理,精心使用和保管,对违犯使用规定,造成损坏的,要按价赔偿。未经处领导同意,设备不得擅自外借。
  13、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互联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上网稿件的审批制度,并做好归类存档。
  14、要自觉保持网站工作间内外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吸烟、打闹、喧哗,保持室内肃静。
  15、网站工作间物品要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干净,整洁有序,建立卫生轮流值班制度。
  1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工作间钥匙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制和转借。严禁私自乱接电线,不许私自增加用电设备。注意防火、防盗。
  17、增强保密意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18、网站电话为工作使用,不得利用电话聊天、谈笑、谈生意等,注意节省话费。
 
 
 
宣传处
二OO四年十二月一日


关闭窗口

网站首页加为收藏设为首页联系我们旧站入口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5号 邮政编码:150090
黑ICP备05000574号-1│技术支持:天翼瀚潮网络

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公益 黑龙江省森工总医院.公益 哈尔滨除尘 哈尔滨脱硫脱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