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公布“八个严禁”

 



  2018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作风整顿工作成果,确保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过好祥和欢乐、持廉守正的节日,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
  二、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三、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
  四、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五、严禁公款旅游或者利用职务影响免费游览参观;
  六、严禁公款吃喝或者违规接受下级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七、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纪违规行为。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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