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检察院:司法救助显关怀 雪中送炭暖人心

 



  “真心的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是你们的及时救助,帮了我们家大忙。” 6月8日上午,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将写有“司法救助伸援手,执法为民暖人心”的锦旗送至尚志市检察院,以表达诚挚的谢意。简单朴实的几个字,却胜过千言万语。
  2014年5月26日,在尚志市珍珠山乡辖区因刘某交通肇事致使王某重伤、其妻子阮某伤残。2015年6月起诉至尚志市人民法院,同年11月法院调解结案。因交通肇事者刘某无固定工作,在外地打工,没有赔偿能力,至今王某未能获得全额赔偿。无情的车祸,让王某、阮某不能从事正常的体力劳动,一家人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沉重的医药费对本不富裕的他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面对家中年迈的老人和嗷嗷待哺的孩子,王某感觉天都塌了。
  车祸无情人有情。受害者王某向尚志市人民检察院控申检察部咨询求助,控申检察部在了解这个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尚志法院办案法官进一步了解具体案情及赔偿情况,得知受害人王某、阮某在法院调解已经做出巨大让步,但由于肇事者刘某无固定工作,靠打工糊口,至今仅赔偿4.7万元,仍有4.3万元无法赔偿到位。控申检察部检察官在第一时间将该案情况汇报尚志市院检察长徐军。“一定要按司法救助程序尽快审查、尽快办理、尽快救助,尽力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同时还要对这一家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树立对生活的信心。”检察长掷地有声地说。
  为进一步实地调查了解王某家庭生活困难情况,控申检察部检察官李世宏与主管领导谭国有一同前往榆林林场王某家中。王某右手萎缩、左腿麻痹,行动十分不便,阮某达到九级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中还有6岁的女儿、67岁的母亲和85岁高龄的爷爷,老人体弱多病,需常年吃药维持,孩子的教育问题也令人堪忧。50平米的空间里,生活着祖孙四代,屋内陈设虽简陋破旧但干净整洁,坚强的一家人,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积极寻求国家司法救助,为求得一线生机。
  通过深入了解受害人王某家庭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其合理诉求,尚志市人民检察院控申检察部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尚志市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立即制定救助方案,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检察长与市委政法委沟通协商、并经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申请人王某、阮某司法救助金2万元,以解王某一家燃眉之急。日前,交通肇事受害者王某从尚志市人民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部长手中接过2万元司法救助款时,面对办案检察官细心的叮嘱,他几度红了眼眶。
  送来的锦旗,是尚志市检察院践行“情系百姓、为民排忧”理念的一个缩影,更是对检察干警坚持执法为民的肯定与鞭策。尚志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拓宽救助渠道,完善救助机制,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该院将把涉及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特困家庭当事人申请的司法救助作为关注重点,继续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雪中送炭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让需要帮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机关浓浓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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