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举办不起诉听证会,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了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也节约了司法成本,这对推进司法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听证会,我为检察机关充分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的做法点赞,此次听证会以案释法,让广大群众很受教育。”2018年7月4日,哈尔滨市方正县检察院对杜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举行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与会两名县人大代表如此说道。
此次听证会由该院公诉部门主持,人大代表、被害人、侦查人员等到场参会。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该案中嫌疑人杜某因其驾驶过程中未确保安全,刮撞到同方向由被害人驾驶的农用车,致使被害人驾驶的车辆失控驶入道路右侧沟内,造成一人胸部受伤、一人当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和主要证据,依据刑法相关规定,拟对何某作不起诉处理。针对不起诉决定,嫌疑人、被害人及公安机关、人大代表均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与会的其他人员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会各方表示,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过失犯罪,犯罪后主动投案,配合调查,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且被害人要求对其从轻处罚,可以免予刑事责任追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决定。
以往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起诉时,更多注重的是内部调查、权衡、决定的过程,此次听证会采取公开的形式,旨在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接受群众的监督,让更多人充分了解案件,真正实现了兼听则明。方正县检察院举办的不起诉听证会,是司法改革的体现,尤其是对基层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加大办案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的意义。